就像宝玉喜红一样,一个人要想把红穿到风生水起,就必须要有一张清秀的脸,方能压得住,否则便流于俗艳。
时间,阁楼边,小河旁,木桥上,小店里,点亮了所有明灯,五光十色地闪耀着,招摇着,水波起伏在俗艳的粼波里。
不似西子湖浓妆淡抹总相宜那样华美,也是不是秦淮河六朝金粉气那样俗艳,她的灵秀,只有柳宗元和曹雪芹的笔才能刻画得出。
没有尘世的牵绊,没有罗嗦的尾巴,没有俗艳的锦绣,也没有混浊的泥汁。
不像某些俗艳的风景,妖娆地摇曳那般殷勤迎接的目光。
那时的自己仍然在肤浅与幼稚的河流中成长,目光太浅显,总是把春天写得俗艳而轻扬。
你道是啖肉食腥膻,视绮罗俗艳,却不知太高人愈妒,过洁世同嫌。
我再长大些时,明白了牡丹虽美,却不是张扬,俗艳的花朵。
她那恨不得方鸿渐、赵辛楣,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,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,和全天下女人,何尝不是一样的呢?
最后在再次启程之时,已经再没有尘世的牵绊,没有心路的迂回,没有俗艳的锦绣,也没有混浊的泥汁。
她是一朵优昙花,优昙花即为天花,优昙婆罗花是传说中的仙界极品之花,因其花青白无俗艳被尊为佛家花。
如此普通的杏花却成为文人雅士歌咏的对象,也是因为杏花的俗艳与宋朝的世俗精神相通。
这时,一切世俗的嘴巴和喉咙都已关闭,势利俗艳的脑袋都已沉睡,在世界上行走驰骋的都是勤劳的脚步、深邃的思想。
就在那一瞬间,我爱上了红色,在我心目中,它脱去了所有的俗艳和土气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不可亵渎的神圣和美丽。
浓郁的绿色,鲜艳的红色是那么的俗艳,娇嫩的黄色轻轻的紫色是那么淡雅。
我不忍去触动她,因为她的美是端庄的、是高雅的,而不是俗艳和轻浮。
玫瑰与花刺相遇,各自告别了俗艳与尖刻,成就了傲视群芳的铿锵战将。
桂花不俗艳,香味也不浓郁,只带着一种清新的香味儿。
没有了李白的斗酒十千,只看到无数梦里梦外的俗艳文字。
我看见了,那是一张俗艳的脸,看不清真实好像一层层化妆品堆砌出来的脸孔,让我心生厌恶之情。
然后是月光与霓虹,自然的清寂与人世的俗艳,彼此交织得天衣无缝。
潇湘走出门外,漫步花丛,看那不知名的小花,俗艳的盛开;
再后来觉得有些句子言之太过,有伤风气,也过于俗艳。
伞薄玫瑰与花刺相遇,各自告别了俗艳与尖刻,成就了傲视群芳的铿锵战将。
虽说是俗艳的粉红,但在温和的阳光下翻出浅浅金光。
纵然富贵妖娆,却少了几许自然清新的意味,不免有些俗艳之气。
电脑上写着:优昙婆罗花是传说中的仙界极品之花,因其花青白无俗艳被尊为佛家花。
骑着车一路赶回去,看到夕阳如同撒在云霞上的血,颜色像暗红而俗艳的绸布,被一行行白杨的树梢分割得支离破碎。
老城写过一篇《歌者》,他说,在深圳滚滚红尘湮没的角落,有那么一些唱歌的人,他们有着俗艳的装束和干净的心。
在凡俗艳雅里,拥有着这样一份淡然很新奇。